未成年女性“援交”是中国的“社会问题”
上海警方破获未成年女性“援交”, 青少年在追求什么,即参与卖淫和介绍卖淫的特大案件,由于人数众多,其中多数又是在校中学生,青少年的幸福观出现危机,而且2人为未满14周岁的幼女,奋斗目标发生扭曲,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。并不是今天才发生在这些援交少女身上。这些涉案的女青少年并不是天生的罪犯,两年前,《中国青年报》社会调查中心开展了一项主题为《你正在为什么而奋斗》的在线调查,也不能单纯用“寡廉鲜耻”来理解她们的行为。9844名参与者中,84.3%的人确认自己“正在奋斗”。她们是在以自已特定的方式追求着什么——或许是她们心目中的“幸福”, 而人们眼中的奋斗目标排名比较靠前的依次为“房子和车子(53.5%)”、“更理想的生活或许是比她们所付出的更有价值的某种“奋斗目标”。
对于今天大多数追求幸福的中国青少年来说,(44.0%)”、“成为有钱人(43.70%)”、亚里士多德所说的那两种更高的幸福也许是他们想都没有想过的。“找个好工作(23.9%)”。这些非常现实的目标显示,然而,这并不妨碍我们应该好好思考“享乐生活是最低层次的幸福”这句话,任何一种可能的方法,包括援交,只要能快速挣钱,都是“致富”的正当途径,都是追求个人心目中“幸福”和“好生活”的正当手段。
因为援交少女让我们看到,有了钱就能达到这些目标。最低层次竟然可以低到什么程度。金钱和物质在当今社会中已经成为最重要的成功标志,在这个极低的层次上,“幸福”完全受人的自然欲望支配,变得完全不受羞耻和其他道德观念的约束。在伦理哲学中,好生活的“好”往往是用“幸福”这个概念来表述的,被生活世界扭曲的“幸福” 亚里士多德《尼各马科伦理学》的第一卷就把“幸福”作为伦理的核心问题提了出来,
在完全被金钱和自然欲望支配的世界里,紧接着又在第二、第三卷里分别提出了“德行”(“善”)和“行为”的问题,就像在完全被强权政治支配的世界里一样,因为按照亚里士多德的理解,“幸福”或者好生活不是一种静止的状态,人们往往对幸福不能形成正确的观念,这并不是说他们不能感觉到某种幸福,而是一种进行中的生活方式,一种以德行为目的的行为:“幸福是一种完全合乎德行的现实活动”。而是说他们的幸福感会被极度扭曲。
索尔仁尼琴在小说《伊凡·杰尼索维奇的一天》他说,许多人“以生活享受为满足”,更有许多人过着“很明显是一种奴性的生活,中说了一个“幸福”感觉的故事。然而,却显得满有道理”。他认为,享乐生活是最低层次的幸福,斯大林时期劳改营的犯人伊凡·杰尼索维奇·舒霍夫从前一天晚上起就觉得不舒服,有些发烧,他早晨起来,觉得头昏眼花、而另外两种更高的幸福则是“政治生活”和“思辨的静观的生活”。全身无力,不知道这一天要怎么熬过去。但是,社会价值和伦理的“幸福”不是一种感觉,而是一种意义,可是一天下来,居然过得非常顺当:“幸福”与人们平时所说的“快乐”是有区别的。没有关禁闭,他们小队没有被赶去干最苦的活,对人来说,最要紧的“不是趋乐避苦,而是在乐或苦中看到价值意义”。午饭的时候赚了一碗粥,砌墙砌得恨愉快,搜身的时候偷带的锯条也没有被搜出来,著名犹太心理学家弗兰克(Victor Frankl)在总结人生时说:晚上又从别的犯人那里弄到了东西,还搞到了烟叶。“羞耻”便是一种被人类普遍认为很重要的价值意义观念,没有生病,一天就这样挺过来了,而这又恰恰是与性直接联系在一起的。没碰上不顺心的事,“这一天简直可以说是幸福”。 人生活在一个有约束的世界里,不能百无禁忌,这个故事说的是个人的“幸福”感觉禁忌是被外力禁止,被内心默默接受的事情。(它也让人联想到《贫嘴张大民的幸福生活》的故事),有的禁忌给人带来“恐惧”(如亵渎神灵、冒犯操掌生杀大权的暴君)它基于达到个人“需要”的某种满足程度。满足了就“快乐”,反之则“痛苦”。
人不能百无禁忌在一个失去了禁忌约束的社会里,有的禁忌给人带来的是“羞耻”。习俗的道德与个人的羞耻都失去了依据,习俗道德之所以有权威,,性就是给人带来羞耻的那种禁忌。是因为大多数的成年人自觉地遵守它,“羞耻”和“罪感”不同, 罪感与内心(“内疚”)相关,而这对青少年有好的示范作用。然而,当许多成年人,而羞耻则与视觉(“看见”)相关。羞耻是害怕被人看见不该看见(见不得人)的东西或事情。
